论文范文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论文范文

休假制度

时间:2025-02-05 08:20:32
休假制度[此文共10171字]

休假制度

为规范公司所有在职员休假办法,根据国家有关休假制度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内容,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 目的

对休假等做出明确规定,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。

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
职责

公司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具体执行。

第一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

一、公出假

1.凡因公事外出者(包括开会、出差等),必须事先请公出假。

2.公出假按出勤对待。

3.请公出假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,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,否则一律视为事假,情节严重者视为旷工。

二、事假

1.员工因事请假,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0天(含节假日)。

2.事假不发放工资。

三、 病假

1.员工因病请假2天(含)以内的可由部门高管酌情处理。3-10天的出具所在辖区医院诊断证明,10天以上应到市、区级以上医院确

诊,由医院出具《诊断证明》。

2.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《诊断证明》,填写《请假条》,写明假别、原因、时间,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,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。

3.病假超过一个月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的,必须签订《病休协议书》。

4.员工班前患急症,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高管代请假,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,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。无病假条不上班者,按旷工处理。

5.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,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:连续工龄不满三年的,按本人基础工资的65%发给;

连续工龄满三年不满五年的,按本人基础工资的75%发给;

连续工龄满五年年不满十年的,按本人基础工资的85%发给。

6.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改按病伤救济费发放,其标准为当年市最低工资的80%。

7.连续工龄满十年及其以上的职工,在病休六个月内,本人基础工资照发。超过六个月的改按病伤救济费发放其标准为当年当地最低工资。

8.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

医疗期: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,根据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: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三年以下的为三个月;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;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;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八

个月;十五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。

9.对在企业长期病休,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,企业停止其医疗期,并限期复工。对拒绝复工者,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

四、婚假:

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,婚假可以享受三天有薪(基础工资)婚假,晚婚增加18天,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明。

(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,男年满二十五周岁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。)

五、产假:

1.一般产假:休息3个月。

2.晚育产假:休息6个月。

3.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一胎,增加产假15天。

4. 剖腹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

(晚育为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)

5.授乳时间: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

6.陪产假:15天

六、丧假:

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的员工,倘若直系亲属去世,可以享有三天有薪(基础工资)丧假,直系亲属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。如果职工死亡的

直系亲属在外地,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,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,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。

七、年休假

1 。年休假时间规定:

1.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,年休假5天;

1.2已满3年不满5年的,年休假10天;

1.3已满5年的,年休假12天。

1.4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
2 带薪年休假是国家赋予员工的一项法定权利,年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一次安排休完,但确因职工所在单位工作需要也可以分两次休完,各单位一律不准发放年休假工资。

八、工伤假

1.因工负伤的员工,应持所在基层单位证明、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“工伤”休假证明。

2.对工伤员工,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,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,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,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。

3.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,待遇一律由原所在单位承担,不准退回公司,如遇单位解体或项目解散,待遇可由公司代为负担,费用从其原单位承包费用中扣除。

4.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。

九、公事休假

1.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,经所属部门审查并向所属上级主管

领导报告确认后,作为公事休假。

1.1员工行使选举权,参加人民代表会议、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。

1.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、传染病(本人的疾病除外),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。

1.3发生火灾、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,本人住房被破坏时。

1.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。

2.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。

十、法定假日(共计十一天):

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各一天,春节、国庆节各三天。

第二条 其它规定

1.丧假、产假和节育假,系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,均需当时一次休完,不得推迟或补休。

2.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,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,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,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。

3.婚假、产假和节育假,按规定程序审批前,需到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备案。丧假,按规定程序审批前,需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备案。

4.婚丧假、产假、节育假、探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。

5.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6.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。

第二篇:休假制度

第五章休假

第二十条:按国家规定,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,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: 元旦:1天(元月一日)春节:3天(农历初一、二、三) 劳动节:1天(五月一 ……此处隐藏5990个字……夫妇双方在一起居住,其中一方赴外地学习或临时工作在一年以上(包括出国人员),其配偶不享受探亲待遇。

10、职工只是同父亲(或母亲)住在一起,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在外地的母亲(或父亲)。

(四)婚假

1、本市三天。有一方在外地工作者七天(双方都在北京,去外地结婚者不包括在内)。路程另加。凡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(男25周岁,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)的各增加奖励假七天。

2、职工在结婚的当年不享受探望配偶假,应从下一个年度开始享受,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奖励假。

(五)丧假

只限直系亲属(指父母、子女,含岳父母、公婆)。在本市的假期三天;到外省市的假期七天(另加路程)。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职工,在父母去世的时候,未婚的在当年,已婚的在规定的四年期间,还没有按规定享受过探望父母待遇的,在回家料理父母丧事时,可以按探亲待遇处理,但不另给丧假。

(六)事假

1、除上述各种假外,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本人处理时,可请事假。经院领导批准,假期不足一个月者,工资照发。假期超过一个月,从第二个月起,每月按10%递增扣发工资。

2、工龄假未休满者,有事应用工龄假,不得另请事假。

(七)凡工作人员事、病、探亲假等假期中遇公休及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加公休及法定节假日。

(八)请假手续

1、请假必须填写《请假报告表》经科室主任审批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方可。不办请假手续,不上班者,按旷工处理。

2、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同意即可。超过三天,在一周之内有科室主任签署意见,报送人事处审批同意即可。请事假一周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,请示副院所长审批后方可。

3、请病假者按本规定第一条要求办理。

4、假期满后,应及时销假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职者,提前说明原因,提供证明,办理续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续假。凡逾期不归或未经批准续假者,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
5、休探亲假需先填写请假报告表,经科室领导签署意见,送人事处审批,假期满后,应及时向科室领导及人事处销假。

关于按工龄休假的规定

为更有利于院所医教研工作的统一安排,经院所长、党委书记联合办公会研究决定按如下办法安排休假。

(一)改变基础各科室按院校规定时间统一休假办法,院所一律实行按工龄休教学假办法。

(二)各工龄年限假期标准:

1、工龄10年以内的假期十个工作日。

2、工龄11年至20年的假期十四个工作日。

3、工龄21年到30年的假期十八个工作日。

4、工龄31年以上的假期二十二个工作日。

5、当年工龄达到11、21、31年的,按月平均计算假期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休假:

1、当年新入院及新调入的职工。

2、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者。

3、休半年产假者。

4、全脱产学习半年及以上者。

5、享受放射假当年又休探亲假者。

6、已按规定享受休假的回国人员。

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此项休假减半:

1、享受放射假者。

2、休探亲假的职工。

3、休病假累计达一个月者。

4、全脱产学习三个月及以上者。

(五)实行见习期的职工,自转正定级之月起享受此项休假,假期按月计算。

(六)请事假天数从此项假期中扣除。

(七)科室应在当年安排休假,当年未休完的假期,不再补休。

(八)取消院所原“搬家可休假三天”的规定。

第五篇:考勤及休假制度

1xxxxxx公司 考勤及休假制度拟 定 人:xxx 文件性质:保密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1

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为员工提高工作的福利待遇,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,特拟定本制度。

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制度和休假制度。

一、考勤制度

(一).工作时间

本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准。上午上班时间为:8:30---12:00 ,下午上班时间为:13:00---5:30(12:00---13:00为午餐和午休时间)。

(二) 、打卡、迟到、早退 1.打卡制度

(1).现在公司的上班及下班均执行打卡方式进行考勤。 (2).因公事或者其他原因迟到或早退的,需到人事部填写《未 打卡记录单》,部门领导签字方可生效。未填写《未打卡记录单》的或者部门领导未签字的,按未打卡处理。未打卡上班或者下班者每次乐捐10元钱。 2.迟到、早退

(1).上班10分钟以后打到的,视为迟到,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,视为早退。(含10分钟)

(2).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,并且在30分钟以内,乐捐5元;超过30分钟,但在60分钟内(含60分钟),乐捐10元。超过

60分钟者,当日不计工。

(3).旷工者,乐捐200元人民币。

(4)中午值班期间,值班人必须做好值班记录,如果休息与值班在同一天需要找人替代其值班,无人值班按未值班处理。每次乐捐10元。

二、休息制度

(一).休假时间

1.公司现实行休息方式为每周休息1天。

2.休假的具体时间在人事部拟定。时间为每周六或周日,主要以部门为准,保证每个部门在每周六和周日都有人上班。

(二).休假的方法

1.到人事部门拟定好休假日期后,个人不得更改、串休。2.公司有权利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的休息日进行串休。3.休息日因工作需要而上班,可以串休。如果无法串休,要由总经理签字,即可算为加班。(注:加班跟出勤享受平等待遇)

(三).请假方式

1.非休息日有事请事假,2小时内扣除当天工资的30%(含2个小时)2小时至4小时者,扣除当天工资的50%(含4个小时),超过4个小时者,当日不计工。(特殊情况除外)

2.员工请假天数在2天以内(含2天),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,直接领导签字即可生效,

4.员工请假天数超过2天,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,总经理均批准后,事假生效。

5.特殊情况下请假,例如休假前无法填写假条,需在上班后第一天中午12点前将假条补充完整。未补假条按旷工处理。

xxxxxxx公司

xxxx-xx-xx

推荐相关范文:

考勤与休假制度

公务员请休假制度

请假与休假制度

公司休假制度

pto考勤休假制度

《休假制度[此文共10171字].doc》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推荐度:
点击下载文档

文档为doc格式

Copyright © 2025 世华文秘网 www.shihuaweipan.com 版权所有